妙問妙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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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想將先前被擄而流落民間的約櫃運返京城。可是運送途中牛失前蹄
當時一名叫烏撒的人立即伸手參扶,卻即時被上帝擊殺,為何會這樣

  據撒母耳記上第四章至七章記載:當祭司以利作士師的時候,在一次與非利士人的交戰中,以色列人戰敗了,約櫃亦於這時被非利士人擄去。後來約櫃輾轉被基列耶琳人送到一名住在山上,名叫亞比拿達之人的家中。

  後來以色列人立王管治國家,但是第一位王掃羅在位四十年間,卻沒有將約櫃運返京城。約櫃依然放在亞比拿達家中。掃羅死了以後,大衛接續作以色列王,他不想上帝的約櫃置放在民間,於是命人將約櫃運返耶路撒冷。

  「他們將上帝的約櫃從岡上亞比拿達的家裡抬出來,放在新車上;亞比拿達的兩個兒子烏撒和亞希約趕這新車。他們將上帝的約櫃從岡上亞比拿達家裡抬出來的時候,亞希約在櫃前行走。

  大衛和以色列的全家在耶和華面前,用松木製造的各樣樂器和琴、瑟、鼓、鈸、鑼,作樂跳舞。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烏撒就伸手扶住上帝的約櫃。上帝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上帝的約櫃旁。」(撒母耳記下6:3-7)烏撒只是伸手參扶,為何上帝擊殺他呢?

上帝曾藉摩西明文規定運送約櫃的程序與方法

  上帝曾經藉摩西在民數記第四章明確寫下指引:規定利未之三個兒子的子孫各自負責聖所的事宜。其中大兒子哥轄的子孫負責運送約櫃。運送約櫃的方式也不是用牛車運送,而是用人槓抬的方式來搬運。昔日上帝指示摩西在約櫃兩邊,「也要鑄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這邊兩環,那邊兩環。要用皂莢木做兩根槓,用金包裹。要把槓穿在櫃旁的環內,以便抬櫃。」且明文規定:「這槓要常在櫃的環內,不可抽出來。」(出埃及記25:12-15)

  約櫃已經擺放在亞比拿達的家中數十年。可想而知,祭司與利未人必會經常在這家出入,「約櫃在基列耶琳許久。過了二十年,以色列全家都傾向耶和華。」(撒母耳記上 7:2)祭司必然已經在這裡進行很多次獻祭。掃羅
作王四十年,亞比拿達一家必然相當清楚當中的程序。撒母耳記上14:18也記載:一次掃羅與非利士人交戰,曾經要求祭司將約櫃運來便已說明了。

  上帝也明確寫下:即使哥轄的子孫抬約櫃,也不可用手觸摸約櫃,免得他們死亡。「又要把所用的一切器具,就是火鼎、肉鍤子、鏟子、盤子,一切屬壇的器具都擺在壇上,又蒙上海狗皮,把槓穿上。將要起營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把聖所和聖所的一切器具遮蓋完了,哥轄的子孫就要來抬,只是不可摸聖物,免得他們死亡。會幕裡這些物件,是哥轄子孫所當抬的。」(民數記4:14-15)

  即使槓抬約櫃之哥轄的子孫,也沒有特權進入聖所內觀看約櫃,「他們挨近至聖物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要進去派他們各人所當辦的,所當抬的。這樣待他們,好使他們活著,不致死亡。只是他們,連片時不可進去觀看聖所,免得他們死亡。」(民數記4:19-20)

當時應該有很多人知道運送約櫃的指引

  先知撒母耳曾於生前設立先知學校,著意培訓有心事奉上帝的人。上帝藉摩西所寫的《摩西五經》必然就是施教的依據。故此除了祭司以外,必然還有很多人知道這些指引,理應也會有人提出。

  亞比拿達明明不是屬利未支派的人,不明白竟會由他的兩名兒子來運送約櫃,而且是用牛車運送。姑勿論亞比拿達的兩名兒子是甚麼心態或有甚麼動機,但他們有法不依便是公然藐視上帝的權威。其實,約櫃放在他們家中數十年間,依他們藐視上帝的表現,理應早已被上帝所擊殺;明顯上帝不斷給予他們機會,多次藉著人或事物來題醒他們,只是他們刻意忽略;如使徒保羅說:「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羅馬書 2:4-5) 最後上帝只擊殺伸手參扶約櫃的烏撒,而不是兩人都殺,明顯當中有上帝的憐憫。

上帝不是滿有憐憫的嗎?祂有必要這樣嚴厲嗎?

  正如始祖亞當夏娃食禁果一樣,上帝早已宣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17)亞當夏娃在明知的情況下違背律法, 就是藐視上帝的權威。既然他們選擇叛逆上帝,就要承擔叛逆的後果,就是死亡。這並不是憐憫與否的問題。

  試想,若各人於每次明知故犯之後,上帝均以憐憫為由,免卻他們接受刑責的後果,這叫憐憫嗎?不是,這叫做姑息、溺縱。這樣的話,以後還會有人尊重法紀嗎?宣布了卻可以不執行,上帝還有威信嗎?倘若上帝的吩咐是可以毋須理會,而我們又不需要承擔任何後果,為何祂仍然要吩咐呢?祂豈不是作多餘的事?

  不過,在亞當夏娃犯罪之後,上帝並無因為他們犯錯而放棄他們,反而不惜一切代價,藉實施救贖計劃施行拯救。在這事情上足見上帝的憐憫。

上帝是公義的

  上帝不是喜愛施加懲治與殺人的。撒母耳記上四至七章記載:非利士人以為約櫃是一件利害的武器,於是在擄獲之後,把它放在他們的神廟之內。由於非利士人沒有認識約櫃的知識,所以上帝並無因為他們觸摸約櫃而擊殺他們,反而藉毀壞他們的神像與令他們生痔瘡,以此使他們體認上帝是大能的神。後來約櫃返回到以色列境內的伯示麥,這裡住的都是以色列人,理應知道裝有與他們立約之十誡的約櫃是神聖之物;他們竟然公然打開它,於是上帝便擊殺了那些明知故犯的七十人。在這事情上,可以看到上帝的公義。

  運送途中,眼見牛失前蹄,約櫃勢將倒下,烏撒伸手參扶乃本能反應,上帝理應諒解的,為何擊殺他呢?上帝知道各人的心意,自必知道烏撒伸手觸摸約櫃出於情急反應,還是藐视祂的權威正如使徒保羅說:「若有人愛上帝,這人乃是上帝所知道的。」(哥林多前書 8:3)將約櫃迎返京城是
通國興奮的大事,當時上帝乃是特意藉這件事情教導通國上下知道,他們在處理這件事情上有錯誤,從而題醒他們:祂是輕慢不得的。可想而知,事件除了使人明白為何會發生這事情,更會將之銘記在心。聖經沒有記載,約櫃因此倒在地上或者受到破損。約櫃既是神聖的,上帝必然親自保護。

  昔日上帝為要以色列人知道祂在他們中間,於是吩咐摩西:「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出埃及記25:8)其中上帝在裝有彰顯
祂公義之律法的約櫃上面,稱為施恩寶座之處向人顯現,如上帝對摩西說:「我要在那裡與你相會,又要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出埃及記25:22)先前約櫃在非利士地曾造成一定的影響,之後又在伯示麥擊殺了七十個人;若上帝在亞比拿達的家中再擊殺人,勢必令人對上帝產生恐懼,而非敬畏,甚至會視約櫃為不祥之物,不但破壞上帝的心意,同時失去教育祂子民的機會。

後來大衛以正確方法將約櫃運到京城

  撒母耳記下六章記載:「那日,大衛懼怕耶和華,說:『耶和華的約櫃怎可運到我這裡來?』於是大衛不肯將耶和華的約櫃運進大衛的城,卻運到迦特人俄別以東的家中。耶和華的約櫃在迦特人俄別以東家中三個月;耶和華賜福給俄別以東和他的全家。有人告訴大衛王說:『耶和華因為約櫃賜福給俄別以東的家和一切屬他的。』

  大衛知道事情的因由之後,便依正確方法與程序,將約櫃運送到京城,「大衛就去,歡歡喜喜地將上帝的約櫃從俄別以東家中抬到大衛的城裡。」(撒母耳記下6:9-12)如大衛對利未人所說:「因你們先前沒有抬這約櫃,按定例求問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所以他刑罰我們。」(歷代志上15:13)

  由此可知,大衛經歷這件事情之後,必深深體會到上帝是一位言出必行的神,祂是至高的,是世人不能隨便輕慢的。為此,他感覺到教導人民認識上帝的重要。大衛喜歡作詩歌。他為使人民不會忘記上帝的作為,便藉詩歌教導人民認識上帝,藉此題醒他們記得上帝的作為;如他說:「眾弟子啊,你們當來聽我的話!我要將敬畏耶和華的道教訓你們。」(詩篇34:11)

烏撒與俄別以東

  雖然約櫃放置在亞比拿達家中數十年,但是他們一家卻沒有因此學習到敬畏上帝的功課,亞比拿達的兒子烏撒為此而招致被上帝擊殺。反之,約櫃去到俄別以東的家只有三個月,撒母耳記下記載:「耶和華的約櫃在迦特人俄別以東家中三個月;耶和華賜福給俄別以東和他的全家。」由於俄別以東表現出敬畏上帝的忠誠,於是便蒙大衛賞識,派他看守聖幕大門的任務。

  事件中,發現到俄別以東的父親耶道頓原來擅於音律。歷代志上廿五章記載:耶道頓是大衛委派帶領歌唱敬拜隊的其中一名伶長。詩篇三十九篇、詩篇六十二篇與七十七篇均由他編曲。至於俄別以東,他的子孫在看守聖幕的職份上均盡忠職守,「因為上帝賜福與俄別以東。他的兒子示瑪雅有幾個兒子,都是大能的壯士,掌管父親的家。」(歷代志上26:5-6)由此可知,
敬畏上帝的人必為上帝所知,必為上帝所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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