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問妙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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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羅西書2:13-17,是否說飲食、節期、月朔、安息日等律法已被廢去

  很多教會都會引用歌羅西書 2:13-17中 :「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
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
以及「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的經文,指出上帝的道德律法(十誡),與聖經教導的健康飲食原則、節期(如逾越節、五旬節、住棚節)、月朔、安息日等「律例」
已隨著耶穌釘十架而被廢除了。實情是否這樣呢?

  多年來,基督復臨安息日會之所以被多個教會抨擊為異端,就是:明明聖經說得如此清楚,以上所說的「律例」均已廢去;基督復臨安息日會依然提倡要人遵守,還不是異端?事實上,這幾節經文根本不是這個意思。

歌羅西書2:13-17(中文和合本版本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上帝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

  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這幾節經文根本沒有說上帝的律法已被廢去的意思

  保羅在歌羅西書2:13-17本是說:我們在律法面前雖然被定有罪,且已罪潰斑斑,正如多次犯法之積犯的犯罪紀錄一般,案底累累。如今卻因耶穌成全儀文律法,親自將自己如祭牲獻上,被釘在十架上,便為世人付上罪的贖價,成就了救恩;於是我們的犯罪紀錄,就是那「有礙於我們的字據」的案底,等於被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一樣。當中根本沒有廢除律法的意思。

  因此,保羅在歌羅西書 2:17 懇勸:「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
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只是回應之前所說的話,當然不是要廢除聖經教導的健康飲食原則、節期(逾越節、五旬節、住棚節)、月朔、安息日。

飲食不是指一般食物,否則它怎會是後事的影兒呢?

  上述經文所說的「飲食」,在原文中是由「飲」「食」這兩個字組合而成,並不是指解作食物的飲食。事實上,這「飲」「食」應該是指獻祭的祭物。因為,若果這「飲食」是指一般的飲食,羊與牛尚且可以說有預表耶穌的意義,試問豬、雞、蝦、蟹、蛇.....怎樣預表耶穌呢?它們又怎會是
「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呢?(★ 蛇反而是預表撒但 ★)

  上帝藉摩西宣布:「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獻給我的供物,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們要按日期獻給我』」(民數記28:2)以西結書
44:7
說:「我的食物,就是脂油和血」,而瑪拉基書 1:7說:「你們將污穢
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
希伯來書9:9-10說:「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
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由此可知,這「飲」「食」是指獻祭的祭物。

  也指在節期中所吃的食物。正如以色列人出埃及,上帝藉摩西吩咐他們遵守逾越節,「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不可吃生的,斷不可吃水煮的,要帶著頭、腿、五臟,用火烤了吃。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出埃及記12:8-10,46)

  當中羔羊預表耶穌(哥林多前書 5:7)無酵餅和苦菜預表耶穌是無罪
與為我們受苦,因此吩咐以色列人在七天的節期中要吃無酵的食物。耶穌在十架上,很奇妙地沒有遭受到與祂同釘十架之強盜被打斷腳骨的對待,親身成就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之逾越節羔羊所預表的犧牲,替世人償還罪債。

耶穌是生命的糧

  出埃及記廿九章記載:獻上的祭物,除了將血帶進聖所作贖罪之贖罪祭的肉不可吃以外,一律都歸與祭司作食物,血與脂油除外。上帝禁止人食用這些,乃是出於祂的愛,因為這些對身體有害(利未記 3:17,7:23)。尤其
是血,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未記 17:11)在此,說明
耶穌必要流血犧牲。

  耶穌曾經以自己的身體比喻為生命的糧,以此宣布:祂就是昔日在曠野降下嗎哪,與藉擊打磐石流出活水來養活他們的主。祂在逾越節當晚,親自設立聖餐禮,以沒有發酵的葡萄汁(新酒)與無酵餅替代羔羊。因為祂乃是逾越節羔羊所預表要來的救主,所以從今以後獻上羔羊再沒有意義。

  耶穌藉沒有發酵的葡萄汁與無酵餅,向門徒明說:祂將要像被獻的祭牲一般,獻上自己無罪的生命,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為世人犧牲,藉此成就救恩;正如昔日磐石被擊打,流出活水養活以色列人一樣。故此,這「飲」「食」是指獻祭與在節期中,預表耶穌犧牲的祭物與食物。

寧願放棄聽從聖經教導的健康飲食原則,等於承認撒但所說的是事實

  有些信徒認為:舊約聖經的飲食守則只是給予猶太人遵守,如今耶穌經已成就救恩,因此再不需要遵守。請問:耶穌成就救恩與遵行聖經教導的飲食守則究竟有甚麼關係?難道上帝將難擔的重擔加予猶太人,將眾多美味的食物留下來,不給他們?

  若是這樣,昔日撒但對夏娃論到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時,說上帝將好的東西留給自己,不給他們,就是事實了:「因為上帝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因此,為了口腹之慾而寧願放棄聽從聖經教導的健康飲食原則,便等於承認撒但所說的是事實了。

上帝從沒有廢去祂所設立的節期

  昔日上帝吩咐摩西,以色列人要一年三次守逾越節、五旬節、住棚節等節期(申命記 16:16),且全民要守贖罪日「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利未記 23:31)
上帝設立這些節期都有祂的目的。事實上,這些節期均有
預表的意義,怎可以說耶穌到來之後,不問緣由就一概廢除?原來這些節期在耶穌成就救恩之後,它的預表意義才被體現出來。我們現今正在體驗其中的意義,與等待它所預表的情形發生與實現。

逾越節的預表意義

  逾越節是記念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之地被拯救出來。預表耶穌親自成為「逾越節的羔羊」(哥林多前書 5:7),代替世人承受始祖亞當、夏娃犯罪
之死亡刑罰,將世人從罪的奴役中釋放出來。

  耶穌在逾越節當晚,即祂被賣的那一夜,設立了聖餐禮,以沒有發酵的葡萄汁(新酒)與無酵餅來代替羔羊。因為祂乃是逾越節羔羊所預表要來的救主,所以從今以後再不用獻上羔羊為祭。是故,教會再不用遵守逾越節而轉守聖餐禮,藉以記念耶穌的犧牲救贖。

五旬節的預表意義

  五旬節又名收割節。因著春雨(晚雨)的灌溉,以色列人得以收成他們第二造的農作物。這場春雨所成就的工作正預表聖靈的沛降。早期教會因著聖靈沛降,建立了教會的福音事工,為上帝收成第一造莊稼(受聖靈感動而接受福音之人)。

  也預表在基督即將復臨之前,上帝為使更多人接受福音,聖靈將會再次如春雨(晚雨)般沛降,幫助世人把握機會,接受上帝的福音。那時,一班忠心的信徒,將要體現昔日門徒在五旬節被聖靈充滿的情形,大有能力為主招聚得救的兒女;接著莊稼之主耶穌便回來,用祂的快鐮刀收割這最後一造的莊稼。「我又觀看,見有一片白雲,雲上坐著一位好像人子,頭上戴著金冠冕,手裡拿著快鐮刀。又有一位天使從殿中出來,向那坐在雲上的大聲喊著說:『伸出你的鐮刀來收割;因為收割的時候已經到了,地上的莊稼已經熟透了。』」(啟示錄14:14-15)

住棚節的預表意義

  住棚節紀念以色列人在曠野生活的時候,上帝與他們同在,養活他們的情形:「每年七月間,要向耶和華守這節七日。這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你們要住在棚裡七日;凡以色列家的人都要住在棚裡,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使他們住在棚裡。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利未記23:41-43)

  預表將來地球得贖,上帝再次將之賜予得救的義人為業時,上帝將會把祂的寶座置於地上,與得救之人永遠同在,如使徒約翰所說:「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啟示錄21:3)

  我們接受救恩,感受上帝與我們同在的福氣,正預嘗天國的福樂;如今我們盼望基督復臨之日快些來到,實現上帝親自與我們同在的情景。

贖罪日的預表意義

  一年一度之贖罪日,就是潔淨聖所裡頭每日由獻祭累積之血漬的日子。當日大祭司拿著為民贖罪之祭牲的血進入至聖所,為眾民向上帝祈求赦免;預表耶穌藉著將自己獻上,成全了律法當中指著祂的使命,就是為世人付上罪的贖價,並藉此承接大祭司的職份。如今主以祂的犧牲站在上帝面前,為凡信祂的人向上帝代求。「因為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
(希伯來書7:27)
不過,這只是成全律法之預表的第一部份。

  第二部份:由於王有最終審判權,因此耶穌在指定的一八四四年,便向全宇宙宣布:祂要行使宇宙君王的審判權,展開整理凡曾在世上生存之人的檔案,審定誰人得救或者滅亡的審判;正如大祭司一年一度,潔淨聖所裡頭累積之血漬的情形一般,如使徒約翰所說:

  「他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審判(原文的意思解裁決)死人的時候
也到了。你的仆人眾先知和眾聖徒,凡敬畏你名的人,連大帶小得賞賜的時候也到了。你敗壞那些敗壞世界之人的時候也就到了。」(啟示錄11:15,18)
這就是昔日大祭司於贖罪日潔凈那些,承擔眾民罪孽之血漬的精意。

  上帝藉先知撒迦利亞揭示:基督同時以大祭司與君王的身分處理審判的情形:「看哪,那名稱為大衛苗裔的,他要在本處長起來,並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他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並擔負尊榮,坐在位上掌王權;又必在位上作祭司,使兩職之間籌定和平。」(撒迦利亞書6:12-13)

慶祝住棚節之前,全民必須要經過大祭司於贖罪日為他們贖罪

  ●在慶祝七月十五日之住棚節前,全民必須要經過大祭司在七月初十之贖罪日為他們贖罪,才可以進入節期;預表基督在完成所有人的審判之後,才會接凡相信祂、與接受祂救恩的人到天國居住。「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希伯來書9:28)

上帝從沒有廢去月朔、安息日

  我們計算時間所用的日、月、年,均是根據天文定律而制定,唯獨一週七日的制度是由上帝所制定。遵守這日乃是承認上帝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並且承認上帝擁有大地的主權。

  對上帝來說,安息日是紀念祂創造之工完成、並且宣布祂所愛之新生命已於地上誕生。上帝將大地賜予他們作為永遠安息之所。對人類來說,他們擁有一個永遠屬於自己的地方,可以無憂無慮的居住其中。

  可惜始祖犯罪,人因此喪失了上帝兒女的身分,與失去地球的擁有權。上帝實施救贖計劃的目的,是要將罪完全根絕,使凡接受耶穌救恩的人回復上帝兒女的身分,並重新賜給他們一個全新的地球,作為永久安息之所,如起初上帝創造天地的時候一樣。

歷史上曾經發生有人想改變安息日的行動

  昔日一班遵守星期日的基督徒以為透過君士坦丁立法,就可以將安息日更改為星期日;教皇於公元五三八年確立權勢以後,以為結合宗教與政治的勢力,就能夠將安息日更改為星期日,正如先知但以理的預言所說:「他必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必想改變節期和律法......」(但以理書7:25)

  事實上,他們乃是自欺欺人、挑戰上帝的權威。更改節期與安息日一時之間或者可以蒙騙人,可是每月出現的月朔卻不能更改,當然不能被廢掉。上帝知道萬事,於是刻意在遵守安息日的事情上,附加月朔。

●註:月朔即新月(New Moon),相對中國農曆曆法每月之初一日。

月朔是由上帝親自制定,任何人都不能更改

  上帝在第四天創造時,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上帝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晝夜,分別明暗。上帝看著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創世記1:14-19)

  上帝是宇宙的創造主,每個星系都是由祂舖設,靠祂而運行:「耶和華用能力創造大地,用智慧建立世界,用聰明鋪張穹蒼。」(詩篇51:15)如先知說:「你們向上舉目,看誰創造這萬象,按數目領出,他一一稱其名;因他的權能,又因他的大能大力,連一個都不缺。」(以賽亞書40:26)

上帝是不變的,祂不會廢除祂的安息日與月朔

  上帝曾經藉先知耶利米宣布說:「你們若能廢棄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約,使白日黑夜不按時輪轉,就能廢棄我與我僕人大衛所立的約,使他沒有兒子在他的寶座上為王,並能廢棄我與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
(耶利米書33:20-21)

  既然聖子耶穌照著所立的約言,以大衛後裔的身分到來成就救恩,上帝當然不會廢除祂的律法、安息日與月朔。

為制衡中東地區敬拜月神的邪教,上帝設立月朔的獻祭

  考古發現:早在公元前二千三百年,月神阿佛羅娣(Aphrodite) 已在
古中東以不同名稱在各族之間被崇拜。蘇美人最早稱她伊娜娜( nanna ),
之後閃族之古阿卡德人(Akkad)稱呼她為以斯帖 (Ishtra),而再後來的
西閃族亞摩利人(Amorite) ,包括腓尼基以及敘利亞,均稱她為亞斯他錄
(Ashtoreth )。公元前約一千三百年的以色列人也屬閃族,所以也稱她為亞斯他錄(見士師記10:6),或稱她亞舍拉(Ashera (見士師記3:7))。

  人們相信月神掌管人的生育、禽畜的繁殖與農作物的生長及收成,所以普遍對她十分信奉;不過敬拜月神的儀式卻十分荒淫,因為它是配合性交合來達成的。

  昔日以色列人將要進入迦南地時,耶利哥已是當時帕勒斯坦地區的一個邪教中心。城內的神廟主要是供奉月亮女神亞斯他錄。由於敬拜月神的儀式非常淫蕩與腐敗,所以耶利哥成了迦南地一切罪惡的中心;上帝之所以吩咐約書亞,第一個要摧毀的城市是耶利哥,就是這個原因。

上帝藉月朔的獻祭教導以色列人明白,祂是掌管世上一切生命的上宰

  上帝為免以色列人受到迦南地敬拜月神的影響,便特意藉摩西,吩咐在每月月朔之時獻祭;目的就是要教導以色列人認識,祂才是創造天地萬物、掌管生命的主宰,「每月朔,你們要將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民數記 28:11)於是月朔的
獻祭便起著提醒人敬拜獨一的上帝,承認上帝是創造天地萬物,掌管生命之上宰的意義。

為何現今不用守月朔?

  由於月朔的獻祭是制衡昔日中東地區,膜拜月神而對以色列人的影響,以及教導他們體認安息日的神聖;如今我們已經相信並接受耶穌的救恩,與承認獨一的真神上帝,上帝也沒有藉摩西吩咐,要民眾世代遵行這個禮節,所以我們現今毋需遵守月朔。

★ 按這裡了解多些關於中東古代的性交合祭儀宗教 ★

經文中提到的安息日也可能包括節期的安息日

  歌羅西書 2:16 提到的安息日,原文是複數,可見它有可能包括一週
第七天的安息日與節期的安息日。

  上帝履行與祂朋友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帶領他的後裔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迦南地建家立國。可是,由於以色列人不信上帝的帶領,結果換來在曠野漂流四十年之苦。上帝為了幫助他們認識祂的救恩,與養成信靠祂的品格,便藉祂僕人摩西,頒布律法、典章與節期。

  節期:一月十四日晚開始一連七天的逾越節慶典、逾越節後五十天之五旬節、與七月十五日開始一連七天的住棚節;而且不論節期開始是甚麼日子,節期結束的最後一天都稱為安息日。這天也是何工都不可作,情形與遵守每週第七天之安息日一樣。

  上帝設立這些節期安息日乃是提醒世人,祂是創造天地萬物的創造主上帝。這些節期的預表意義,亦已在上面解說過了。

事實上,月朔、安息日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上帝藉先知以西結說:「王的本分是在節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他要預備贖罪祭、素祭、燔祭,和平安祭,為以色列家贖罪。」(以西結書45:17)

  「主耶和華如此說:『內院朝東的門,在辦理事務的六日內必須關閉;惟有安息日和月朔必須敞開......這門直到晚上不可關閉。在安息日和月朔,國內的居民要在這門口,耶和華面前敬拜.....王進入的時候,必由這門的廊
而入,也必由此而出。』」(以西結書46:1-3,8)

  在先知以西結的時候,以色列已經亡國,再沒有自己的王,百姓正等待他們的王出現;因此供王出入之聖殿的東門,除了月朔、安息日之外,其他日子必然一直都關閉著。

耶穌就是預表要來的以色列王

  事實上,這要來的以色列王就是耶穌。當日耶穌以君王姿態、照著先知撒迦利亞的預言,騎著一隻驢駒進入耶路撒冷;百姓簡直歡喜若狂,同聲說「和撒那」,意思是:王終於來了,快救我們呀!之後耶穌隨即由東門進入聖殿,潔淨聖殿。

  可是,耶穌的國並不是地上短暫的國,祂的國是永恆的國度,正如祂對彼拉多所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約翰福音18:36-37)

將來在新天新地,才真正實現在月朔、安息日到以色列王面前下拜

  「耶和華說:『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樣在我面前長存;你們的後裔和你們的名字也必照樣長存。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這是耶和華說的。」(以賽亞書 66:22-23)

  那時,所有節期的預表意義都實現了。自稱地上的王、罪的創始者撒但也隨火湖的焚化而消滅。設立月朔與安息日的耶穌,便為獨一的以色列王,正如祂藉先知撒迦利亞所說:「耶和華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華必為獨一無二的,他的名也是獨一無二的。」(撒迦利亞書14:9)因此月朔、安息日
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結 論

  由此證明:歌羅西書2:13-17並沒有廢掉律法、與聖經教導的健康飲食原則、節期、月朔、安息日的意思,反而見證上帝,藉主耶穌成就的救恩是何等的奇妙!

  有人以為歌羅西書2:22說:「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就是指
聖經教導的健康飲食原則、節期、月朔、安息日,如加拉太書4:3、8所說之
「世俗小學
」,這明顯是誤解了。

  聖經教導的健康飲食原則、節期、月朔、安息日,乃是上帝親自吩咐與教導,怎會是人的吩咐與教導呢?使徒保羅在歌羅西書2:23說:「這些規條
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
清楚說明不是指
上帝的吩咐與教導。難道遵行上帝的吩咐與教導是私意崇拜、苦待己身?

世上的小學

  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4:3、8所說之「世俗小學」的準確含義,有不同的見解。原文stoicheia可直譯為「要素」。有人認為正如彼得後書3:10、12
所指:構成宇宙的基本元素,或者如歌羅西書2:15所指:控制這邪惡世代的
魔鬼勢力,或希伯來書5:12所指:宗教生活的基本原則與入門知識。

  事實上,使徒保羅在這乃是強調人在投靠基督以前的「未成年人」地位
(加拉太書 4:1-3),說明他在這裏所指的,是宗教生活的基本原則。若是
這樣,他就是說舊約的階段,包括律法和祭祀,這都只是福音的入門,概述救贖的基礎而已。所以儀文律法對於以色列人而言雖然重要而富有指導性,但它們只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歌羅西書2:17)

  用這些規則代替基督來管束我們的生活,就好像是回到過去一樣。基督既已經來了,加拉太信徒若要回到基本的原理上來,用保羅的話來說,就像成年的兒子想要回到未成年的階段一樣。

  雖然孩子般的信心是值得肯定的(馬太福音18:3),但是豈能與屬靈的
成長混為一談?我們豈能說在屬靈上越是成長,信心就要越幼稚呢?

  這是由於當時有些猶太人不忿外邦人有得信福音的機會,便要求外邦人接受割禮(記載使徒行傳十五章)。可能出於心裡不平,或者有人根本不信耶穌就是要來的救主(使徒行傳 17:5-7) ,於是多番擾亂教會的信徒,教導
他們仍要遵守儀文律法,上帝於是藉使徒保羅寫信對信徒進行撥亂反正。

  我們看聖經,不應只看單一句或者單一段說話就下定論,而是同時查看上文下理,以及考慮事情的背境作為參考,並且要以經解經,方為恰當。

  千萬不要只就一節經文就下定論,否則就如使徒彼得所說:自取沉淪:「並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
(彼得後書3:15-16)

耶穌在成就救恩之後已廢除了律法,這觀點不能成立

  早期基督徒均承認,藉猶太人保全的舊約聖經,是上帝給予人的訓誨與準則,因此信徒信仰的準則,必然是依循舊約聖經。可是,今天有不少信徒卻指著新約聖經中的幾節經文,聲稱耶穌在成就救恩之後,上帝的一切律法已被廢除;當時的信徒因為這些指引,已經不再遵守上帝的律法。實情是否這樣呢?事實上,這個觀點不能成立。因為他們所指廢除律法的新約經文,在耶穌升天以後起碼二十年,才出現世間。

據聖經學者推斷,歌羅西書成書時間約在公元五十至六十年

  我們現今看聖經當然十分方便,可以隨時翻閱新、舊約聖經,互相對照來了解。有否想過,四福音與保羅、雅各、彼得、約翰等使徒寫的書信,在耶穌升天以後數十年間,才陸續出現;當時尚未發明造紙術與印刷術,書籍製作需時,所以價錢非常昂貴與數量不多,當時的信徒根本無可能好像我們今天,可以隨時找到一本新約聖經來閱讀。

  相對來說,由於舊約聖經有專人負責保管與抄寫,抄本較多,信徒可以每安息日到會堂聆聽或閱讀。早期一些人選擇到修道院抄寫聖經經文,就是願意以他們一生的年日來事奉上帝。據文獻記載,今天我們讀的新約聖經,也是在公元四世紀初期尼西亞大公會議以後,才被確立為新約聖經,而逐漸被世人所接受。

  由此說明:早期信徒皆以舊約聖經為準則。絕對不會像今天一些信徒,隨手拿起一本新約聖經,指著幾節經文就說:「聖經不是說上帝的律法已經被廢除了嗎」的說話。

上帝藉使徒保羅廢除律法?這是不可能的。

  猶太人相當看重律法,若果使徒保羅真的提倡廢除律法,這是一件極其震撼的大事,勢必哄動全國;他們必大大的控訴他,緊咬他不放,早已將他收監查辦,怎會還任由他到處傳揚這反轉整個猶太傳統宗教的道理呢?使徒行傳理應亦有大量相應的文字紀錄才對。可是,書中卻隻字沒有題及他廢除律法(安息日與上帝教導之飲食原則)的記載。

  即使有見證說他廢除割禮,也已經證明是誣告。使徒行傳記載:保羅在以弗所、腓立比、歌羅西、帖撒羅尼迦、哥林多傳道之後返回耶路撒冷,向教會領袖見證外邦人接受福音的事情;由於他們聞說保羅在向外邦人傳道時倡導廢除律法,於是向保羅求證:「兄台,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並且都為律法熱心。他們聽見人說,你教訓一切在外邦的猶太人離棄摩西,對他們說,不要給孩子行割禮,也不要遵行條規。眾人必聽見你來了,這可怎麼辦呢?

 你就照著我們的話行吧!我們這裡有四個人,都有願在身。你帶他們去,與他們一同行潔淨的禮,替他們拿出規費,叫他們得以剃頭。這樣,眾人就可知道,先前所聽見你的事都是虛的;並可知道,你自己為人,循規蹈矩,遵行律法。」(使徒行傳 21:20-24)當時保羅以行動來證明一切。這事至少
在耶穌升天之後8年發生。

  使徒保羅曾經在耶路撒冷當著眾人面前表白:「我原是猶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數,長在這城裡,在迦瑪列門下,按著我們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熱心事奉上帝,像你們眾人今日一樣。」(使徒行傳 22:3)在這裡他已清楚表明,他本身也是嚴守律法。若上帝藉他廢除律法,他怎會這樣說呢?

  後來他在巡撫腓斯都衙門當著控告他的人自辯:「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認,就是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我正按著那道事奉我祖宗的上帝,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並且靠著上帝,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就是他們自己也有這個盼望。我因此自己勉勵,對上帝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使徒行傳 24:14-16)在此已相當清楚說明使徒保羅乃是
遵照律法行事,怎會如一些教會所說:上帝藉他廢除律法呢?

撒但盡其所能破壞教會,早期教會早已出現一些問題

  從新約聖經得知,早期教會已經出現一些問題,例如:約翰一書題到的「敵基督」的勢力、帖撒羅尼迦後書題到的「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撒但的運動」、歌羅西書題到的「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也有如彼得後書三章所說,有人胡亂的詮釋保羅的信件:「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

  使徒還在之時,相信以上問題不會有太大影響;不過當使徒相繼離世,情形便完全不同了。如保羅所說:「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這是因為說謊之人的假冒;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提摩太前書 4:1-2)雖然如此,上帝
仍在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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