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要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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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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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已於1844年10月22日,由主耶穌在天上展開了
啟示錄十四章記載了三位天使傳揚末世的信息。其中第一位天使宣佈:審判原來已經於1844年10月22日(對應猶太曆之贖罪日當天),由主耶穌 在天上展開了。
「他大聲說,應當敬畏上帝,將榮耀歸給他。因他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啟示錄14:7) |
1. 為何需要審判? |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做過的事情負責,所以為公平起見,審判是必須要的。耶穌復臨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賞善罰惡,如耶穌說:「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馬太福音16:27)
在整個救贖計畫中,審判是徹底消滅罪惡的關鍵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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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審判實際上是為所有生靈而設 |
上帝是全知道的,有甚麼事情是祂不知道的呢?審判實際上是為所有生靈而設,目的是讓他們了解事實的真相,和讓他們見證上帝的公義。
「我聽見掌管眾水的天使說:昔在、今在的聖者啊,你這樣判斷是公義的......我又聽見祭壇中有聲音說:是的,主上帝!全能者啊,你的判斷義哉!誠哉!」(啟示錄1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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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恩寶座上面之那對垂下頭的基路伯,乃是代表眾天使都願意瞭解和明白救贖計畫所成就的救恩。
「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 (彼得前書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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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日在第一層聖所奉獻的贖罪祭 |
每天祭司恆常為國民獻贖罪祭。很多人亦為他們的罪獻贖罪祭。他們按手在祭牲頭上,分別寓意將國民及他們的罪卸給祭牲。祭牲隨即被殺,預表牠們因為擔當了各人的罪而死,祭牲的血因而代表記錄各人的罪。
接著祭司將祭牲的血帶進聖所,用指頭將血抹在分隔聖所與至聖所的幔子之前的香壇四個角上面,與彈在幔子上,寓意將國民的罪帶進聖所。祭司會以這無辜之羔羊的血,為國民向上帝代求赦免與平安。香壇上升的煙霧預表祭司為國民代求的禱告,如馨香之氣上達上帝面前。
日復一日聖所便積聚很多血漬,即是說積存在聖所內的罪孽也很多,贖罪日就是用以潔淨聖所的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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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所透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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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一度贖罪日於第二層至聖所潔淨聖所 |
贖罪日當天,國民必須停下所有的工作,認真省察己心。祭司將兩隻 公山羊帶到聖殿,為牠們拈鬮,一鬮歸與耶和華,為百姓作贖罪祭獻上, 另一鬮則歸與阿撒瀉勒,預表撒但。 |
大祭司帶著那為民贖罪之羊血,進到第二層的至聖所內,代表百姓向上帝祈求赦免。
至聖所內放置了裝有十條誡命的約櫃,約櫃上面則是施恩座。大祭司用指頭將血彈向施恩座,意思乃是:我們在公義的律法前是有罪,但求你開恩,看在這只祭牲份上,施恩赦免我們吧!接著出到第一層聖所,潔淨那些由每日獻祭所累積的血漬。
清除了那些血漬,並不代表當中的罪便可一筆勾銷;大祭司必須擔當中間人的角色,將血漬裡頭所記錄的所有罪一概擔負上身,才離開聖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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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祭司最後處理所有民眾之罪孽的程序 |
大祭司甫步出聖所,隨即走到歸阿撒瀉勒的羊前,按手在牠的頭上,把剛才所擔負的所有罪都承認出來,預表將所有罪都卸給這羊;這羊隨即被帶離以色列國境,放逐到曠野無人之處。
最後,大祭司為民眾祝福,整個贖罪日的程序便告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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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今耶穌正依照著獻祭所預表的程序,於天上展開為人代求和審判 |
由於地上的聖所都是仿照著天上聖所的樣式造成,所以每個獻祭程序都是預表天上實質的工作。
如預表的獻祭一樣,耶穌的工作亦包括兩部分,各佔一段時期;就是每日為相信祂的人向上帝代求赦免,以及在 1844年,同步執行贖罪日所預表的審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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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耶穌為凡願意悔改的人擔保(等於為他們保釋),並向上帝代求赦免 |
耶穌返回天上後,照著所預表的承接大祭司的職份,站在上帝面前,以祂的犧牲,為凡願意悔改的人祈求赦免。首先祂以自己的名擔保他們,願意一力承擔他們的罪;即是凡願意悔改的所有人,都得到耶穌的保釋。
若當中有人重投罪惡而死於罪惡之中,由於耶穌曾經為他們作擔保,所以他們的失落便為耶穌帶來羞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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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耶穌於1844年展開審判,進行潔淨聖所之清除罪的工作 |
雖然悔罪的人得到耶穌保釋而暫免律法的制裁,但他們犯罪的記錄依然保留在天上聖所裡的案卷之中;正如昔日到聖所獻祭之人的罪,只是由一隻無辜的祭牲承擔了,再藉祭司之手,將承擔他們罪孽之祭牲的血轉移到聖所之內。由始至終他們的罪都只是積存在聖所之內。
一年一度用來潔淨聖所的贖罪日,目的是要清除聖所裡頭累積預表承擔民眾罪孽的血漬。照著預表,天上亦有一個用以清除罪孽的贖罪日,就是於1844年展開的審判。如今耶穌正進行審定誰人的罪可以獲得塗抹的審判。 |
我們因信得救,不是所有的罪都被赦免而一筆勾銷嗎?
事實上,即使是信主的人,他們的罪雖被赦免,但都未能一筆勾銷。據但以理書7:10以及啟示錄20:12記載: 他們的犯罪紀錄仍會保留在天上
聖所的「案卷」當中;正如曾經犯罪之人,雖然已經痛改前非,但他們的犯罪紀錄(案底)仍會保存在司法部門的檔案一樣。
為何上帝仍要保留所有人的犯罪紀錄?
包括信主之人在內的所有人,他們的犯罪紀錄之所以仍然保留在天上聖所的案卷中,就是:上帝藉著審判,讓所有生靈見證祂是如何將「善人和惡人,事奉上帝的和不事奉上帝的分別出來。」(瑪拉基書3:16-18)
因為獲審批為得救的人,將來是會融入眾生靈當中,上帝讓他們了解得救的究竟是些甚麼人,乃是釋去他們的疑慮;正如政府想在某屋苑設立一個精神病人中途宿舍,屋苑的一些居民,可能對精神病人有誤解,亦會想了解,入住的究竟是些甚麼人一樣。創世記十九章記載:曾有兩位天使親自到所多瑪體察,了解要救的羅得是個怎樣的人,便清楚說明這點。
我們喜歡與志趣相投的人交往,甚至願意與他們住在一起,天使會否也有相同的想法呢?天使多年來見證罪人的性情。假若上帝只是個人決定讓某些人入住天國,而天使是不能過問的話,試想眾天使怎會安心?我們尚且在接待人的事情上懂得顧及他人的感受,何況是公義的上帝呢?
試想,倘若天使有份參與投票選出誰人得救的程序,情況會怎樣?先撇除未有認識福音的人不說,由於天使曾經見證一些人,為了尋求天國而不斷堅持付出努力;與此同時他們也見證一些人聲稱相信上帝,但是言行舉止與蒙召的恩卻不相稱,不難想像他們會怎樣做判斷。
得救之人在到天國之前 必須所有犯罪紀錄都要被徹銷
現實生活中,多數國家都不會接受有案底的人移民。除非這些人找到方法,令他們所屬地方的司法機關,撤銷他們的案底,否則他們移民之夢無法實現。照樣,信主之人在到天國之前,他們過往的犯罪紀錄(案底)亦須被撤銷,才能入籍天國。
耶穌現正進行的審判,就是審定誰人可蒙撤銷案底的程序
因為天國是沒有罪的,當中亦不容許有與罪相關連的事物存在;所以得救之人,必須在進入天國之前,完全沒有罪,才能入住天國。耶穌現正進行的審判,就是審定誰人可蒙撤銷案底的程序。
每個環節之所以如此清楚交待,就是讓所有生靈都見證上帝的公平、公正,以免日後出現挑戰上帝公義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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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按照但以理書8:14預言指示的日子進行:「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
潔淨」。據民數記4:34解釋預言日子一日頂一年的原則,2300日即2300年。 起始年份是公元前 457 年秋天,就是「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的那一年, 而前半部份的490年是特別給予以色列的恩典期。計算方法如下:
2300年減去給予以色列恩典期的490年,便剩下1810年
2300年 - 490年 = 1810年
因490年是在公元34年屆滿,故2300年結束之年是公元1844年
公元34年 +(1810年) = 公元1844年
耶穌在公元1844年10月22日(對應猶太曆贖罪日當日)進入天上至聖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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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14:7記載第一位天使明說「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
這不是說明審判已經一早展開了,為何說它在1844年才展開呢?
耶穌成功成就救恩之後,隨即當然會著手處理罪的問題。審判是徹底根絕罪的關鍵程序,因此便即時啟動審判的程序,藉此實現永遠根絕罪之「永遠的福音」。審判的程序雖已啟動,但上帝有祂的時間表,仍需按照制定的時間進行,正如所有按照日期應驗的預言一樣。
上帝親自揀選復活的主耶穌在選定的日子進行審判
「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耶穌)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使徒行傳17:31)
上帝早已清楚說明何時施行審判
事實上,審判的時間已經十分清楚說明,會在但以理書七章記述四隻巨獸所預表的國家與政權出現以後才進行。分別是:擁有鷹的翅膀的獅子所預表的巴比倫、口齒啣著三根肋骨的熊所預表的瑪代波斯聯盟、背上有鳥的四個翅膀及擁有四個頭的豹所預表的希臘、擁有大鐵牙及頭有十角的惡獸所預表的羅馬、以及由擁有十角的羅馬中衍生之小角所預表的教皇等國家與政權相繼出現之後,才進行審判。
那時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所說,末期將要發生的:大地震、日月不放光與眾星墜落等預兆,已經相繼發生,說明已經到了「末日」;耶穌曾宣布:「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翰福音12:47-48)
雖然使徒時代福音事工發展很快,每日均有一定數目的人加入教會,但是相對世界來說人數仍然是相當少;若果耶穌升天之後立即進行審判,有可能會遭到天上使者就審判的時間性提出質疑。反觀在羅馬承認基督教之後,當時的整個歐洲基本都相信基督教。及至教皇掌權,他挾上帝之名多行不義,又設立異端裁判所,估計在教皇掌權的一千二百多年間,至少有五千萬人遭到無辜的殺害,上帝之名因而遭到極大的污衊。試想天上的使者會何等的替上帝不值!要求上帝為祂的聖名取回公道,與為被害的人伸冤;上帝在那時施行審判,實在是順應時勢而行。由此可知,上帝洞悉過去、現在與未來。世界盡掌握在上帝手裡。
正如啟示錄6:9-10所說:「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 有為上帝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大聲喊著說:『聖潔真實的主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
另一方面,上帝要施行審判的事情,必須要讓所有人知道;所以祂在19世紀初期,借浸信會的會友威廉米勒耳,傳講基督會在1844年復臨的
機會,讓人再次注意到聖經中關於聖所的道理;之後再容讓大失望發生,再從當中揀選一班人出來,成立一所擁有全備真理的教會,向全世界傳揚啟示錄十四章中之三天使的信息。其中第一位天使的信息就是:審判已經在1844年在天上展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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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844年耶穌親自關上聖所的門,但祂隨即打開至聖所的門 |
昔日大祭司於贖罪日進入至聖所潔淨聖所,第一層聖所會停止獻祭;照樣當耶穌於 1844年進天上至聖所進行審判,第一階段中保的代求亦須終止,才展開第二階段服務。
第二階段服務,耶穌亦會繼續在天父面前,以自己的犧牲為人代求;不同的是祂同時展開決定各人生死的審判,宣布世界已進入最後的倒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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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上聖所與至聖所之間有一道門?
「那聖潔、真實、拿著大衛的鑰匙、開了就沒有人能關、關了就沒有人能開的,說:『我知道你的行為.....看哪,我在你面前給你一個敞開的門,是無人能關的。』」(啟示錄3:7-8)
相信天上聖所與至聖所之間是沒有一道實質的門。這門只是預表一個恩典時期終結的意思。正如耶穌在「十個童女」比喻中,提到五個愚拙的童女因為沒有預備多餘的油而出去買油;而在她們買油的期間,新郎來到並且將門關上。雖然她們隨後也來了,但已經被拒於門外;耶穌以此預表在祂完成審判而即將復臨之際,那道為罪人代求的恩典之門關閉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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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典之門乃是為那些,願意為尋求天國而付出努力的人而開 |
主會救那些努力爭取的人,「我知道你的行為,你略有一點力量,也曾遵守我的道,沒有棄絕我的名。看哪,我在你面前給你一個敞開的門,是無人能關的。」(啟示錄3:8)
如使徒彼得所說:「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把不義的人留在刑罰之下,等候審判的日子。」 (彼得後書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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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觀看,見有寶座設立,上頭坐著亙古常在者。他的衣服潔白如雪,頭髮如純淨的羊毛。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
從他面前有火,像河發出;事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萬萬;他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 (但以理書7: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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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先知瑪拉基也在異象中目睹耶穌進入至聖所的情形 |
「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因我耶和華 是不改變的...』」(瑪拉基書3:1,5)
十九世紀初期,很多人接受了浸信會會友威廉米勒耳所傳講:耶穌會在一八四四年重返地球的信息,結果造成很多人大失所望;正如先知所描述,耶穌是「忽然進入祂的殿」,寓意很多人都意想不到。
「忽然」還表示耶穌行事的速度。因為祂不想有人在祂終止第一階段的工作,與展開第二階段工作的期間,沒有得到祂的代求而滅亡。上帝在此也宣告:縱使世界不斷在變,不過祂的準則卻永不改變。 |
11. 先知但以理見證耶穌去到父上帝面前接受權柄的情形 |
「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但以理書7:13-14)
以上經文已經清楚說明耶穌是到天父面前領取權柄,而非返回地球。「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翰福音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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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使徒約翰也目睹耶穌宣布重掌宇宙的王權和進入至聖所的情形 |
因為王有最終的判決權,所以耶穌便藉這個時候,向全宇宙宣佈:祂有必要行使審判的王權,施行審判;「昔在今在的主上帝,全能者阿,我們感謝你,因你執掌大權作王了。外邦發怒,你的忿怒也臨到了。
審判(原文意思解裁決)死人的時候也到了。你的僕人眾先知,和眾聖徒,凡敬畏你名的人連大帶小得賞賜的時候也到了。你敗壞那些敗壞世界之人的時候也就到了。當時,上帝天上的殿開了,在他殿中現出他的約櫃...」 (啟示錄11:17-19)
耶穌成就救恩,在返回天上以後,雖然已經重掌王權;祂之所以選擇在預言指定的一八四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對應當年猶太曆的贖罪日當日)宣布行使王權,就是要藉著審判來徹底消滅罪惡,收復那原本屬於祂的地球。 |
●啟示錄中總共記述兩次天上之殿的門打開的情形,分別是:
第一次啟示錄 11:19記述耶穌以宇宙大君王和大祭司的身分進入天上至聖所,進行一年一度於贖罪日潔淨聖所,所預表之查案審判的情形;
另一次於啟示錄 15:5 記述耶穌完成所有審判之後,離開天上至聖所 的情形。
何以見得這殿是指至聖所?因為上述經文均提到約櫃,而約櫃是放在至聖所之內。由於地上的聖所是依照天上聖所的樣式而造,所以使徒約翰見到現出約櫃的殿,必然就是天上的至聖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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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撒但不斷控告每個接受上帝救恩的人 |
「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牠被摔在地上,牠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
我聽見在天上有大聲音說:我上帝的救恩、能力、國度、並他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因為那在我們上帝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啟示錄12: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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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替信祂的人向上帝代求,有誰能控告他們呢?
「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有上帝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上帝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馬書8: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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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耶穌同時以宇宙君王與大祭司的身分進行審判與為民代求 |
由於耶穌曾是人類一份子,因此祂十分了解罪人的軟弱。因為祂深愛罪人,所以在祂以宇宙君王身分審判萬民的同時,亦擔當大祭司之中保的身分,以自己的犧牲,為凡願意悔改之人,向上帝代求赦免與幫助。
在耶穌的身上,充份見證上帝的公義與憐憫並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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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義(君王之審判)憐憫(大祭司的代求)集於耶穌一身 |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那名稱為大衛苗裔的,他要在本處長起來。並要建造耶和華的殿。
他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並擔負尊榮,坐在位上掌王權。
又必在位上作祭司,使兩職之間籌定和平。」(撒迦利亞書 6: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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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每個人都要接受審判 |
為公平起見,上帝會在各人死後才會對他們作出審判,「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希伯來書9:27)
如使徒保羅說:「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哥林多後書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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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所有死了的人都會照著聖所內之案卷所記錄的進行審判 |
使徒約翰曾在異象見到基督復臨之後一千年,第三次返回地球向惡人交待,因何會得到這樣判決的情景。那時,歷世所有惡人將得到一次特別的復活,「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
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啟示錄20:12)
說明天上有一卷記錄各人一生之事情的記錄冊,作為審判的憑據,如上帝藉所羅門王說:「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上帝都必審問。」(傳道書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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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藉先知瑪拉基寫下,天上有一部記錄各人所行的記錄冊 |
「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 萬軍之耶和華說:『在我所定的日子,他們必屬我,特特歸我。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那時,你們必歸回,將善人和惡人,事奉上帝的和不事奉上帝的,分別出來。』」(瑪拉基書3: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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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我們說過的閒話也會作為呈堂證供 |
耶穌基督說:「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 (馬太福音12: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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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審判包含伸冤的意義 |
審判除了會賞善罰惡之外,尚有伸冤的意義,因為人世間的一切冤案將得到平反,「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希伯來書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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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也起有警惕、提醒世人遠離惡行的作用
正如中國人所說:「舉頭三尺有神靈」、「人在做,天在看」;審判起有警惕、提醒世人遠離惡行的作用,如上帝藉先知以賽亞說:「耶和華啊,我們在你行審判的路上等候你;我們心裡所羨慕的是你的名,就是你那可記念的名。夜間,我心中羨慕你;我裡面的靈切切尋求你。因為你在世上行審判的時候,地上的居民就學習公義。」(以賽亞書2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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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約翰於異象中親眼見到耶穌進入天上至聖所,展開審判的情形。「當時上帝天上的殿開了,在他殿中現出他的約櫃...」(啟示錄11:19)
說明天上之約櫃中的律法是作為審判世人的準則,「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各書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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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說來,難道未有遵守所有誡命的人便不得救?
聖經說上帝是看內心的。對於一些沒有接觸聖經全面亮光,未有遵守所有誡命的人,一切自有上帝定奪,正如耶穌所說:「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路加福音12:48)
至於哪些人得救,則由上帝決定,如祂藉使徒保羅所說:「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上帝那裡得著稱讚。」(哥林多前書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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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當然也以聖經教導的法度作為審判的準則 |
「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以賽亞書8:20)
耶穌曾經說:「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約翰福音12:4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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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審判會從相信上帝的人開始審起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上帝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上帝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彼得前書4:17)
因他們比其他人認識更多關於上帝的事情,如「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路加福音12:47)
耶穌說:「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翰福音12:48)
由此可知,凡自稱基督徒的人必要按上帝給予他們的標準來審判他們。有些信徒聲稱信主之人毋需接受審判,在此便清楚說明沒有這回事。 |
審判既從1844年開始,死人的案件理應完成,怎樣審判活著的人?
雖然每天均有一定數目的人死亡,但他們的結局經已蓋棺定論;那麼我們還活著的人,上帝會怎樣審判我們呢?
耶穌升天以後,便以祂在為世人犧牲時候所承接的大祭司身分,站在上帝與世人之間,以祂的犧牲,為一切相信祂的人向上帝祈求赦免。
耶穌現正為信的人代求,求上帝賜予資源與能力施予造就
耶穌為這班信祂的人祈求赦免的同時,還祈求上帝施予資源與能力,造就他們建立屬天的品格;正如先知瑪拉基所說:「因為他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他必坐下如煉淨銀子的,必潔淨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瑪拉基書3:2-3)
因此,這段審判活人的期間,亦是上帝造就人的時期。須知道我們的生命並不由得我們自己掌握,因此我們必須要把握上帝給予我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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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審判是徹底移除罪的關鍵程序 |
那時,一切真實悔改之人的罪,將從天上的案卷被塗抹,讓他們的名繼續保留在生命冊上;情形就如撤銷犯罪之人的案底,好像他們從來沒有犯罪一般。反之,被判為惡的人,便從生命冊上抹除他們的名。
上帝曾經親自說:「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冊上塗抹誰的名。」 (出埃及記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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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藉使徒彼得勸告我們:「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使徒行傳3:19)
祂也藉使徒約翰發出宣布:「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啟示錄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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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當審判完畢,所有案卷都會關閉,再不能更改
那時由於再沒有耶穌的代求,所以各人的案件都不能更改,「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啟示錄22:11)
當案卷關閉之後,世上將有兩批被審定為善與為惡的活人,他們分別於基督復臨之一刻被拯救,以及被上帝的榮光所擊殺。 |
23. 使徒約翰也目睹耶穌完成審判工作,離開至聖所的情形 |
耶穌離開至聖所之後,隨即降下七災報應惡人,「此後我看見在天上那存法櫃的殿開了。那掌管七災的七位天使從殿中出來.....『你們去,把 盛上帝大怒的七碗,倒在地上。』」 (啟示錄15:5-6,16:1)
耶穌將穿上濺血的衣服,以君王的姿態返回地球,為聖徒取回公道。「我觀看,見天開了。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他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 他穿著濺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稱為上帝之道。」(啟示錄19: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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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耶穌在完成審判以後隨即復臨,將永生之福賜予凡相信祂的人 |
贖罪日當天,大祭司為以色列人贖罪之後,會出來為會眾祝福;照樣耶穌也在中保工作結束以後,向信祂的人顯現,將天國賞賜給他們。
「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希伯來書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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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大祭司於潔淨聖所後,會將背負所有積存在聖所裡的罪,轉移到歸阿撒瀉勒的羊身上,並會將之帶離以色列境外。
預表耶穌在審判完畢之後,亦會將先前背負身上所有信祂之人的罪,都歸到罪惡的始創者撒但身上,並且將他放逐到一個無人之地,留在那裡等候審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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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煉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猶大書1:6)
「到那日,耶和華在高處,必懲罰高處的眾軍,在地上必懲罰地上的列王。他們必被聚集,像囚犯被聚在牢獄中,並要囚在監牢裡,多日之後便被討罪。」(以賽亞書24: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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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來撒但會被拘留在瘡痍滿目,被稱為無底坑的地球上一千年 |
將來撒但會被放逐到只有死人,四處頹垣敗瓦,被稱為無底坑的地球一千年,使他不得再迷惑其他生靈,「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鏈子。
他捉住......撒但,把他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 (啟示錄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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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的每個環節,都是依照儀文律法中贖罪日所預表之程序來進行;且全天庭眾生靈都參與其中見證整個過程。全程都是公開,保證是公正,叫人不得不佩服上帝的智慧和公義。
「惟耶和華坐著為王,直到永遠;他已經為審判設擺他的寶座。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正直判斷萬民。」 (詩篇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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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是全知的,祂乃是藉審判向所有的生靈清楚交待
首先,耶穌在一八四四年,於天上展開的審判。目的是要讓所有無被罪惡污染的生靈,清楚見證祂是怎樣將義人與惡人分別出來。
接著,得救的義人在天上的一千年,將賦予「王的審判權」來審查惡人的案件,正如啟示錄20:6所說:「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上帝將容讓他們審查祂的審判是否公平與公義。
例如:為何一些好人沒有得救,反而有些惡人卻會得救?為何上帝會容讓一些事情或者災難發生?為何會有某些事情臨到他們身上?到時一切不為人知的事情將要揭露出來,如耶穌說:「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沒有不被人知道的。」(路加福音12:2)
當中必會有很多人如同祭司為百姓代求一般,為他們沒有得救的親友,向上帝懇切求情;那時上帝容讓他們徹底調查,讓他們清楚了解:祂的判決絕對是公平與公義。到時一切不明白的事情都會解明。
最後,當義人查明一切,證明上帝的判決是公平與公正之後。他們在基督帶領之下,連同聖城新耶路撒冷再次重返地球。那時地上所有的惡人將會獲得一次特別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啟示錄20:5)
正當惡人被撒但集結,企圖藉攻打來搶奪聖城之際,上帝讓他們清晰記起自己所行的一切事情,藉以向他們交待因何會得到這樣的判決。由於他們受到罪的扭曲才會作惡事,若那時上帝將蒙蔽他們心智之罪的濾鏡挪除,他們便清晰記起自己是如何選擇惡道,以致成為惡人,以及清晰記起怎樣拒絕上帝的經過。
那時,他們必會因為自己做的種種惡事而感到無比羞愧,承認自己是罪有應得,並且稱頌上帝是公義的。由於他們自覺再無面目面對上帝與得救的群眾,於是希望立即在他們面前消失。第二次的死對他們可說是個解脫。得救的群眾也樂於見到罪被徹底消滅。
「惡人雖然領受恩惠,仍未學到公義。在正直之地,他行不義,也不看耶和華的威嚴。耶和華啊,你的手高舉,他們不觀看;願他們觀看你為百姓發的熱心而羞愧,願火吞滅你的敵人。」(以賽亞書26: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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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審判的目的為要消滅罪。撒但與罪惡消滅,救贖計畫方告完成 |
由於天上的聖所再無罪的紀錄,所以便潔淨了。亦由於撒但是罪惡的源頭,是直接鼓動一切罪惡,並使到聖子受苦與喪命的禍首;所以為維護公義,撒但必須要接受火湖的懲治。
而隨著撒但、撒但的黨羽與所有追隨撒但的罪人都於火湖消滅以後,罪惡便徹底消滅,救贖計畫以及潔淨宇宙之工方告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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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打破了很多基督教派對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無理指控
他們指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於一八四四年大失望以後,因為心有不甘而憑空杜撰查案審判的理論,藉此自圓其說的說法,證明這指控並不成立。
註: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於一八四四年之前尚未成立(在一八六三年才正式成立),並沒有參與設定耶穌於一八四四年復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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